20个城市实施城市更新,中央财政拟支持
6月4日,财政部发布《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评选结果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对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评选结果进行了公布。
《公示》显示,中央财政拟支持的20个城市为:北京、天津、唐山、包头、大连、哈尔滨、苏州、温州、芜湖、厦门、济南、郑州、宜昌、长沙、广州、海口、宜宾、兰州、西宁、乌鲁木齐。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4月初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提出,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将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资金支持方向为城市更新重点样板项目、城市更新机制建设两个方向。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城市更新行动能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补短板,也是扩大内需和消费的重要载体,推进周期长、资金投入量庞大。中央财政提供的资金支持以具体项目为抓手、以项目落地为导向、以统筹资源为路径,有助于打通项目从谋划入库到立项,再到推进和资金投放全过程的堵点。
“城市更新工作全面提速,重点是将中央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通过创新财政模式,激发地方推进更新的内生动力。中央定额补助的投放,解决了城市更新市场化投入积极性较低这一最棘手的问题,也为地方和市场投入扫清了障碍,打造全社会参与的城市更新投融资新模式。”李宇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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