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广西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4〕26号,以下简称《方案》),有序推进住宅老旧电梯等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底,全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在用设施设备水平明显提升。
对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方案》明确,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588)和《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42615)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更新后须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市场监管部门提供老旧电梯数据基础上,做好老旧电梯调查摸底工作,结合居民意愿,指导推动电梯产权人实施电梯更新改造,有序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明确,?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适应老龄化需要,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综合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做好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能对建筑原结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的审批和验收,电梯加装前应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
在强化金融支持方面,《方案》明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的贴息支持。用好用足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的作用。支持已售公有住房(不含集资建房)的原购房户依规提取售房款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