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在注重住宅质量安全的同时,也对健康、舒适的家居体验尤为关注。在此背景下,如何优化“冷暖风水智”产品的设计与安装,提升住宅建筑品质成为暖通厂商必须直面的课题。
与此同时,关于住宅建筑品质的规范性地方政策也在不断出台,为暖通厂商的施工操作,指明了改善方向。2024年2月,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提升居住品质,推动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印发了《合肥市住宅建筑设计品质提升指引(2.0版)》的通知。其中,对“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等建设指标提出了明确规定。
01、给水
1.户内冷热水支管应贴墙边、贴顶板敷设安装,过梁处预埋钢套管。户外公共区域支管宜穿梁敷设。
2.住宅应设置太阳能或空气能生活热水系统,并预留燃气热水器或电热水器的安装条件。不同水加热设备之间设切换阀门, 且阀门应位于室内隐蔽及方便操作处。
3.地下汽车库、非机动车库设置地面冲洗给水系统,冲洗点宜均匀设置,并有相应排水措施,且不应影响停车。
4.设置冷水取水点的阳台宜同步设置热水取水点。【修改】
5.住宅供水设施设计应满足严寒天气保温防冻要求,水管井、供水管线等供水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室内空间,不宜设置在敞开式外廊、地下室出入口、风口等室外区域。若因建筑平面布置必须从敞开式外廊吊顶敷设,则应采取安全可靠的保温防冻技术措施,如将供水管线外加保温层和保护层后敷设于敞开式外廊的封闭吊顶内,保温层厚度计算方法参考《管道和设备保温、防结露及电伴热》(S401)。【新增】
02、排水
1.住宅厨卫及阳台排水立管应选择静音管,一层出户管应采用球墨铸铁管,屋顶雨水斗应采用铸铁或不锈钢材质。
2.淋浴地漏不宜小于DN75。洗衣机排水专用地漏宜设置在洗衣机侧面位置,便于排水软管接入。【修改】户外公共区域地面不宜采用侧排地漏。
3.室外检查井(排水井,水表井、阀门井等)应设置在住宅大堂主入口以外区域,结合景观绿地、铺装面等合理设置,不得出现阴阳井。
03、电气
1.家居配线箱应根据功能配置相应的强弱电模块,且应将管线敷设至终端强弱电插座。
2.住宅套内的电视机侧应同时设置有线电视插座、网络信息插座和电源插座,坐便器侧、洗面器侧和厨房洗涤池下方应预留电源插座。
3.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电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且应具有不低于A型剩余电流保护功能。
4.住宅区内人可触及的室外金属电动门的电击防护应设置附加防护,应采用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且应做辅助等电位联结。
04、暖通
1.住宅设置集中供暖系统时,应按主要供暖房间划分供暖环路,并设置分室温控调节阀。供暖燃气壁挂炉不应直接安装在与卧室相邻的墙体上。
2.住宅设置集中空调系统时,应设分室调温和控制装置。设置新风系统时,应采取防止新风与厨房排油烟或卫生间排风气流“短路”的措施,【修改】过滤装置应便于拆卸更换,并应根据空调设计图纸在结构墙体、梁处预埋冷媒管套管。
3.住宅设置集中空调系统时,应充分考虑气流组织,尽量分布均匀,应避免空调室内机送风吹向床头。集中空调的冷凝水应集中排放。【新增】
4.空调外机位的通风百叶开口率不应小于70%,水平倾角不宜大于15°,百叶厚度宜为3-5mm,百叶宽度宜为80mm,百叶间距不宜小于80mm。
5.设置在住宅地下室内供平时使用的通风机房,不宜贴邻住宅居住用房;当必须贴邻时,风机应设消声隔震措施并宜落地安装,风机房、管井也应做隔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