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确保群众用上高效、环保、安全的煤改电设施设备,经县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公开征集农村煤改电清洁能源高效节能环保产品。经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陇县农村煤改电清洁能源产品推广目录,现就煤改电设施设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产品征集范围
1.本次征集对象为适合居民家庭购置使用煤改电相关节能环保、高效的灶具及取暖用产品。清洁取暖设施:新型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碳纤维发热电缆、电热膜、燃气壁挂炉、电炕、电暖扇、热风机、电热毯、电暖气片、电辅热板、空气源热泵、空调等。清洁厨具设备:电磁炉、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灶具。
2.可申报的单位主体:在陕西省辖区内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或提供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保障能力。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设备必须通过国家“3C”认证,能耗不得低于3级能耗标准;
3.财务状况健康良好,资信数据真实可靠,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
4.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注:所有申报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必须保证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作假将取消其资格。
三、供应商提供资料(以下申报资料均一式两份)
1.申报文件(包含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型号、功率、适用范围、产品到户报价及售后服务相关情况);
2.营业执照、法律授权书等相关资质复印件;
3.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能效检测报告、产品技术鉴定证书(IS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
4.近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凭证;
5.售后承诺书、产品财产保险证明、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流程及时限
报名时间:8月31日8时-9月4日18时
希望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产品按要求填写产品申报表(见附件),并按照申报条件及以上所有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于2020年9月4日18时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陇县发展和改革局节能监察中心。经县评审小组对所有申报企业资格、资质等进行综合审核,形成县“煤改电”入围企业目录,将审核结果于陇县政府网站公示。
联系人:刘亮亮 电话:0917-4603858
地址:陇县南道巷38号(陇县发展和改革局)
陇县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代)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