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不断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恢复市场消费活力。
《措施》提到,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奖补。
同时,河南省政府继续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促消费专项政策,鼓励大型汽车销售企业、家电销售企业开展联合促销活动,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期限至2023年12月底。
作为促消费的有力措施,发放消费券再次被重点提及。根据《措施》,河南省政府继续鼓励各地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群众受益”原则发放电商平台消费券,扩大网络消费规模。对2023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在7~12月期间较去年同期每增加3000万元河南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的电商及电商平台企业,省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