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燃气采暖热水炉配件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以评促建、以评促优,推动燃气采暖热水炉配件生产企业规范管理,助力企业提质增效,经研究,商会决定开展自愿性评级“2023年度燃气采暖热水炉配件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及有关动态信息将利用商会微信公众号、官网、自媒体账号等平台发布,向行业及社会展示技术水平高、质量保障体系和诚信服务体系过硬的燃气采暖热水炉配件供应单位。评估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
1.广东省燃气采暖热水炉商会配件会员企业及其申报产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近三年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被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二、评估内容
依据T/GDGCC 12—2021《燃气采暖热水炉及其配件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中的评分细则(见附件2),从产品与技术、质量管理、质量信用表现结果三个维度,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估。
三、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提交申报材料阶段
1.申请参与评价:2023年4月30日前,参评单位向广东省燃气采暖热水炉商会(邮箱:gdgccly@vip.126.com)报送《申报书》(电子版,见附件1)和自评表(电子版,见附件2),提出参评申请。商会对参评申请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评资格后,商会将通知参评单位进行自评。附件下载详见文末链接。
2.进行自评:参评单位对照评分细则(附件2),按照每一项要求进行自评及准备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3.报送材料:2023年5月15日前,参评单位将《2023年度燃气采暖热水炉配件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纸质版法人签名加盖公章+电子版),《2023年度推荐配件供应单位质量诚信评级评分细则》(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打包发送至广东省燃气采暖热水炉商会邮箱。广东省燃气采暖热水炉商会对申报材料型式审核通过后向参评单位通报,并与参评单位商定实地考察时间安排。
(二)实地考察阶段
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广东省燃气采暖热水炉商会择期组织评审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参评单位实地考察或开展线上评审。
参评单位在评估期间因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负面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取消初评成绩,不予评估。
(三)审核阶段
实地考察和初评工作完成后,评价工作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初评结果。
(四)公示及复核阶段
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若有异议,可向广东省燃气采暖热水炉商会出面提出复核申请。申请后由广东省燃气采暖热水炉商会重新组织评审专家对提出复核的单位进行现场复核。复核的资料为初次实地考察参评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原则上不能修改补充。
(五)公告阶段
没有异议或复核结束后,对评估结果进行公告。
(六)颁发证书
公告结束后,向获得AAA级及以上的单位授予“2023年度燃气采暖热水炉及其配件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XX级”牌匾及证书,AA级及以下只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