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完成了对20项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征求意见,其中包括GB 36893—2018《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以下简称GB 36893—2018)的标准修订计划。该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委托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0)执行。据了解,标准修订工作于2023年开启。
能效比和待机功率的要求提高
作为一种专业改善和解决环境空气污染的健康电器产品,空气净化器在中国市场已有超过20年的发展历史,应用领域涵盖家庭居室、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工业厂房、医院等室内环境场所。随着功能不断扩充,空气净化器在净化颗粒物、PM2.5、甲醛、TVOC、微生物等多种空气污染中发挥着越来越积极有效的作用,已成为人们日常使用的家用电器之一。同时,在净化技术发展和用户需求变化的共同推动下,空气净化器由颗粒物净化逐步转型为室内气态污染物处理,如净化甲醛、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以及细菌、尘螨和过敏原。受疫情影响,更是大量产品开始具有杀菌、除病毒功能。
如今,中国空气净化器技术发展进入多元化、纵深化和专业化阶段,需要有效的技术标准供给。《电器》记者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的信息获悉,现行标准GB 36893—2018的适用范围和要求已无法完全覆盖行业新的发展,因此标准亟须进行修订,从净化能力、净化功能、净化原理、工作原理、应用领域等方向扩大适用范围,并在全面评估后提高能效比和待机功率的要求,制定适合当下的空气净化器能效标准。
修订标准将提高空气净化器的能源利用效率,引导节能技术进步,促进市场良性竞争,为生产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生产和购买产品提供指导,推动国家节能与环保事业的发展。
现行标准饱受争议
GB 36893—2018发布至今已有3年,给推进空气净化器能效标识工作提供了标准基础。2020年7月1日,《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正式实施,明确要求空气净化器在产品包装物、说明书、网络交易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以及广告宣传中均需使用能效标识,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2020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1年7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
事实上,现行标准GB 36893—2018自起草、发布以来,一直饱受业界议论。话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针对功率为40W-80W的产品制定能效标准是否有意义,二是能效指标和净化效率的平衡点问题。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空气净化器功率能耗多见于40W-80W之间。以1kW·h为1度电的理论能耗计算,10个小时耗电为0.4~0.8度。如果按照50W计算,在一天24小时都工作的情况下,空气净化器耗电量仅为1.2度电。由此可见,与冰箱、空调等其他家电相比,空气净化器并不是耗能大户。
同时,GB 36893—2018提出了空气净化器产品的能效等级指标,但这也是现行标准备受业界争议的一大原因。据某位空气净化器企业标准化负责人介绍,空气净化器的功率大小与滤网存在关联。他详细介绍道,在活性炭滤网中,活性炭的用量越多,空气净化器运行时所需要的风量就越大,功率也随之会变大。“按照现在的技术,如果活性炭滤网是真材实料,很难达到能效1级。在决定‘是降低净化效率还是牺牲能效等级’时,我们最终选择后者,目前推出的为能效2级产品。”
接受采访时,不止一位受访者认为,修订后的标准可能进一步提高能效指标要求。在2022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对20类量大面广、能耗量和节能潜力大的用能产品设备,划定了具体产品能效的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其中包括空气净化器(详见表2)。同时,相关部委还对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提出了4项工作要求:一是合理划定能效水平,二是大力推广高能效产品设备,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四是推动相关产业提质升级。“按照这个要求,想要达到能效先进水平,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某空气净化器企业负责人说。
因此,相比以往能效标准修订旨在引领行业向更高的能效水平进发,更多企业负责人在采访中反馈,更希望标准在修订时侧重于提升指标和测试方法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而不是一味追求更高能效,真正促进空气净化器行业的健康发展。